《毛澤東選集》收錄了毛澤東在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最主要、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是中國共產黨和全國人民革命斗爭豐富經驗的科學總結,是中國共產黨和全國人民集體奮斗的智慧結晶,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重要文獻,是毛澤東思想的集中體現。
1950年5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成立“中共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負責統一編選、注釋和整理《毛澤東選集》的工作。這項工作由毛澤東直接主持,委員會成由中央有關部門的幾位領導兼任,胡喬木、陳伯達、田家英為參加編輯工作的主要成員。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由田家英兼管,并負責和人民出版社聯系。1951年春,《毛澤東選集》出版工作全面展開。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發出《為認真做好〈毛澤東選集〉的出版印刷發行工作的指示》;1951年10月12日,經中共中央批準、由中共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主持編輯的《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由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正式向全國發行。隨后,1952年4月、1953年4月、1960年9月,《毛澤東選集》第二、三、四卷相繼出版發行。
為了在少數民族中傳播毛澤東思想,使少數民族的干部和群眾能直接用自己的語言文字學習和研究毛澤東著作,漢文版《毛澤東選集》第一卷出版后,有關部門隨即組織少數民族文字版的翻譯出版工作。與漢文版毛澤東著作出版情況相同,少數民族文字版毛澤東著作也早在戰爭年代就出版了,例如1946年7月在晉察冀邊區首府張家口市的內蒙古出版社就首次出版了《論聯合政府》蒙文版(見1946年7月《晉察冀日報》新書廣告)。但是,系統地、有組織地、專業地出版毛澤東著作,是在1953年民族出版社成立后。民族出版社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首要任務。在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的領導下,民族出版社與有關民族地區合作,組織各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語文翻譯力量共同翻譯出版了《毛澤東選集》第一卷至第四卷、《毛澤東著作選讀本》(甲、乙種本)、《毛主席詩詞》、《毛主席語錄》以及大量的毛澤東著作單行本。在20世紀50年代,薩空了社長親自領導了《毛澤東選集》譯文的審定工作。
20世紀50年代初,根據中央的指示,在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和中央民委的直接領導下,新疆、內蒙、延邊等地成立了《毛澤東選集》翻譯出版委員會,負責《毛澤東選集》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蒙古文翻譯出版工作。各地非常重視該項工作,內蒙古自治區主席烏蘭夫親自主持領導《毛澤東選集》蒙古文版出版委員會的工作,并挑選了蒙古族專家額爾敦陶克陶、清格爾泰、那賽因朝克圖等擔任翻譯和審稿(1956年,民族出版社副總編李鴻范被邀請擔任委員)。1950年12月新疆成立的《毛澤東選集》翻譯出版委員會則是在賽福鼎主持下開展工作的(并于1960年12月下設翻譯審定小組)。1954年12月,延邊朝鮮族自治區成立?毛澤東選集?朝文版出版委員會,由區委書記兼區政府主席朱德海任主任委員。
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毛澤東選集》的翻譯工作是在中共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中央民委和相關地方黨委領導下的《毛澤東選集》翻譯出版委員會完成的,然后交由民族出版社出版;而藏文版《毛澤東選集》的翻譯出版,則是以民族出版社藏文翻譯室為主,組織全國的藏文翻譯力量在北京進行的。從20世紀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中央從各民族地方選派多批百余名高水平翻譯人員以及校對、打字人員與民族出版社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等文室組成《毛澤東選集》審定小組,自治區宣傳部領導人任審定小組組長,在中央民委和民族出版社黨委的領導下,開展了《毛澤東選集》(包括《毛澤東著作選讀》甲、乙種本以及單行本)大量、長期、嚴肅而認真的翻譯出版工作。
在民族出版社的各文版審定小組,又分設集體審讀組、校對組、打字組;民族出版社總編室有專門的質疑組,負責將各審定小組提出的疑難問題匯總報請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及有關部門解答。集體審讀是民族文字版《毛澤東選集》出版的一個重要原則,集審組一般有10人左右,每人具體工作有側重點,先分頭做準備,再集體審讀。開始集審時,組長主持,由一人念譯稿,大家對譯文提意見,字斟句酌,無意見就過,有不同意見就討論,對原文的理解有爭議,討論后拿不出一致意見的,送社總編室質疑組。集體審讀的首要原則就是“忠實地表達原文,譯文決不能出現任何錯誤”,怎樣才算忠實原文,原則上不會有多大的問題,但是碰到具體內容,則幾乎處處有爭論。定稿之后,打字、校對、通讀、發稿。排字后,又經過幾次校對,拼版后集審組成員分頭對譯文進行通讀,如有有需改動的地方,必系通過討論解決。每一卷本從審讀到付印、校對、出版,往往要經歷十幾個程序,有的甚至校閱、校對20次以上。
1953年12月,以蒙古文版《毛澤東選集》第一卷在北京出版為標志,民族出版社拉開了出版少數民族文字版(這里僅指蒙文、藏文、維文、哈文、朝文)《毛澤東選集》的序幕。五種民族文字版《毛澤東選集》的出版歷程基本是一致的,只是由于各地翻譯《毛澤東選集》計劃、進度、翻譯力量不同,第一版尤其是第一卷出版的時間前后不一,而以后各修訂版都是在統一計劃下進行的,基本上統一了步伐,各文種一次推出四卷。但是,各民族地區發行量不同,所以在印數和印次上有較大差異,其中維文版的發行量最大,而朝鮮文版的普及率最高(人口190萬)。從1953年到1992年,民族文字版《毛澤東選集》的出版,大致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53年至1965年9月,由于沒有統一的出版規劃,各民族文字翻譯的情況不一,出版時間相差較大。率先出版的是蒙文版, 于1962年4月出齊四卷;其次是朝鮮文,1956年6月出版第一卷, 1962年7月出齊四卷;第三是維吾爾文,1957年1月出版第一卷,1963年10月出齊四卷;第四是哈薩克文,1959年7月出版第一卷,1965年9月出齊四卷;藏文最后出版,1959年9月出版第一卷,1965年8月出齊四卷。從蒙文第一卷到藏文第一卷,相距6年;從蒙文第一卷到藏文第三卷(藏文版先出版了第四卷),歷時12年,民族出版第一次完成了蒙、藏、維、哈、朝5種民族文字《毛澤東選集》第一卷至第四卷的出版。這其中游兩個情況需要說明:第一,藏文、維文、哈薩克文不是按照一至四卷順序出版的。1960年9月,漢文版《毛澤東選集》第四卷在北京出版,當時,蒙古文版、鮮文版《毛澤東選集》已經出版了一、二、三(蒙古文出版了四卷),藏文版出版了一、二卷,維吾爾文版出版了一、二、二(下),哈薩克文只出版了第一卷。根據中共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和中央民委的要求,先翻譯了《毛澤東選集》第四卷,因此,藏文版、維吾爾文版版的《毛澤東選集》第四卷先于第三卷出版,而哈薩克文版的第四卷先于第二卷、第三卷出版。第二,蒙古文版將漢文版的第二卷分為“第二卷”、“第三卷”出版,1957年出版的蒙文版第四卷實際上對應的是漢文版的第三卷,而1962年出版的第四卷才是漢文版的第四卷,因此,第一版的蒙文《毛澤東選集》有兩個第四卷;維吾爾文版則將漢文版第二卷分為“第二卷”和“第二卷下”出版,因此,第一版維吾爾文版《毛澤東選集》有5個卷集。在這一階段,民族出版社根據中央的指示,還組織了《毛澤東著作選讀》甲、乙種本的翻譯出版。
第二階段是1965年至1968年12月。在第一版《毛澤東選集》第一卷至第四卷將出齊的時候,民族出版社就開始組織力量對其進行修訂再版(這次修訂的卷集其實只有蒙古文、朝鮮文的意、二、三卷,藏文、維吾爾文的第一、二卷,哈薩克文的第一卷,其他卷集是剛剛出版的)。修訂工作是在1965年12月結束的,但是一直印制發行到1968年12月。民族出版社習慣上將這次修訂再版的《毛澤東選集》稱之為“第二版”,這次修訂至今被譽為“少數民族語文翻譯的經典”。
第三階段是“文化大革命”期間,其中包括對第二版的修訂再版,以及《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的翻譯出版。根據中央民委的指示,從1969年春開始,民族出版社組織在第二版的基礎上在此修訂(這一版被稱之為“文革版”),該項工作于1972年完成。1977年,出版蒙、藏、維、哈、朝5種民族文字《毛澤東選集》第五卷(因書中有些提法不符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和六中全會精神,經中央批準,新聞出版總署于1982年4月10日通知停售)。
第四階段為,始于1991年1月,根據人民出版社修訂出版的漢文版《毛澤東選集》第一至第四卷,民族出版社和中央民族語文翻譯局組織專家對民族出版社出版的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1965年版《毛澤東選集》”進行集體審定,并于1992年8月全部出版。
1953年12月至1992年8月,歷時近40年,民族出版社共出版5種少數民族文字、數版、數十印次,有23開、16開、大32開等開本,函盒精裝、布面精裝、漆殼精裝、麻布脊紙面精裝、簡裝、平裝、塑料套裝等形式。這期間,民族出版社經歷了“反對地方民族主義”、“書刊質量檢查運動”、“四清”以及“文化大革命”等運動,《毛澤東選集》的翻譯出版也不可避免地烙上了那個時代的印記,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新中國民族出版事業和民族出版人的命運。